我公司已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延續換證工作
更新時間:2015-09-01 04:09:23 閱讀次數:47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29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31號)的規定,我公司向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地質災害防治處上報了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延續申請材料,經專家審定,我公司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通過了2015年第三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甲級資質審批,(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公告 2015年第20號)?,F已順利完成了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延續換證工作,資質有效期延續至2018年7月23日。